常德调整困难群众和残疾人救助保障相关标准
2024-04-18 11:44:0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王亚茹 | 作者:刘琪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4273

日前,常德市民政局、常德市财政局、常德市残联联合印发《关于调整困难群众和残疾人救助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》,新的救助保障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,提标提补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,将于5月底前落实到位。

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700元;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达到5400元。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0920元,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达到每人每年7020元。特困人员中全自理、失能、半失能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/10、1/6、1/3测算确定。社会散居孤儿、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150元、1600元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、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。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每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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